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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两年抗辩期细则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保险法两年抗辩期细则,以及保险法2年内无抗辩条款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保险...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保险法两年抗辩期细则,以及保险法2年内无抗辩条款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保险法2年不可抗辩条款

1、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什么意思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以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可抗辩条款的时期一般是2年,所以也称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2、保险法第16条规定的内容简单概括起来就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即: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如果保险公司关于保险标的、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比如进行健康告知时,投保人/被保险人还应当如实告知,不可隐瞒。

3、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保险合同进入不可抗辩期,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不可抗辩期发生保险事故应承担保险责任。

4、不可抗辩条款,又被称为不可争议条款,由保险法第16条做出明确规定:从条款可以得知,抗辩的是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合同成立超过两年,即使客户真有不如实告知的行为,保险公司也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但“两年不可抗辩”不能成为无所不能的理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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